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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总资产为6,843,737,897.0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32,133,504.11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85%。营业收入为3,158,089,349.8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8%;利润总额为116,676,871.1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870,640.4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679,339.4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942,258.8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5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7%,减少0.35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0.088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46%。稀释每股收益未提供具体数值。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订《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以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发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分析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需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真实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项有利于顺利实施。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签字:郝晓峰、赵欣、鲍中元。日期:2025年。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二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月5日9:15-15:00。会议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订《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等议案。各议案已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登记。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联系电线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350,352,865股,假设发行时间为2025年12月末。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74.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0,989.77万元。假设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减少10%、持平、增长10%,测算结果显示每股收益将受到影响。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摊薄,但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醋酸乙烯,是对现有醋酸产品的延伸,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技术储备。公司拥有充足的生产人员和技术人才,具备深厚的生产经验和先进的生产工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加强主营业务发展,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确保措施切实履行。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完善公司分红机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规划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条件包括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特殊情况可进行中期分配。现金分红比例方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股票分红将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基础上视情况而定。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将监督执行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本季度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分别为:醋酸及衍生品产量437116 41吨,销量378101 68吨,营业收入98276 15万元;硫酸及衍生品产量213740 14吨,销量207827 91吨,营业收入11266 40万元;甲醇产量228967 44吨,销量35279 89吨,营业收入7536 77万元;氯碱产量120347 77吨,销量104285 58吨,营业收入17551 34万元;氯苯、氯乙酸产量19260 8吨,销量19319 16吨,营业收入7114 57万元。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为:醋酸价格1948-2460元 吨,同比下降;醋酸乙酯价格4398-5204元 吨,同比下降;甲醇价格1947-2636元 吨,同比上升;离子膜碱价格2660-2797元 吨,同比上升;硫酸(98%)价格488-548元 吨,同比上升;二氯苯价格4896-5147元 吨,同比下降;氯乙酸价格2478-2661元 吨,同比上升。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为:煤炭价格554-657元 吨,同比降低;乙醇价格4770-5212元 吨,同比上升;工业盐价格283 19元 吨,未变动;硫磺价格1381-2025元 吨,同比上升。前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总投资322,592.14万元。项目建设主体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期为3年,建设内容包括33万吨/年醋酸乙烯生产装置、80万吨/年硫酸生产装置和15000Nm3/h空分装置,年操作时数为8000小时。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条,提升竞争实力,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推动醋酸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一致,下游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具备深厚的生产经验和优越的技术基础。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助于公司产能布局优化,增强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响应上交所倡议,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聚焦主业发展,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产业链延伸,如“醋酸乙烯-EVA一体化项目”,实现规模化发展和竞争力强化;强化管理赋能,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深化产学研合作,通过回购股份和大股东增持等提升股东回报;完善治理体系,优化“六位一体”治理体系,规范关键主体履职行为,确保合规运营;注重股东回报,建立稳定分红机制,过去五年累计现金分红16.59亿元;筑牢风险防线,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纪律要求,确保合规经营;深化ESG实践,全面推进ESG体系建设,自2025年起发布年度ESG报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索普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公司管理层负责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鉴证结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9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407.2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已销户。2023年4月和9月,公司两次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最终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年4月,公司以14273.1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结构性存款,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到期赎回。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其中“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0200.17万元。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407.2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万元。其中,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80416.5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20000万元。2023年4月7日及9月26日,公司两次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最终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外,公司使用14273.1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在2021年至2023年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129.83%,2024年度贡献净利润7248.54万元,2025年1-6月贡献净利润2951.63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0200.17万元。同时,项目降低了生产成本,累计节约成本5286.1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主席郝晓峰、监事赵欣、职工代表监事鲍中元在第十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继续履职。此外,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删除“监事”“监事会”章节及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股东大会”描述由“股东会”代替,部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描述由“高级管理人员”代替。其他主要修订内容涉及公司治理、股东权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方面。修订后的章程及规则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12日修订)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需要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程序、保密措施及罚则等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应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发布。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按时编制并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得披露。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如重大财务变动、股权激励、资产重组等。公司设立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处罚。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12日由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修订。该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等。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和会议组织。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每季度一次,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总投资322,592.14万元,建设期3年,主要内容包括33万吨/年醋酸乙烯生产装置等。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350,352,865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表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索普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本次发行旨在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盘活土地资产,借助现有业务基础获得竞争优势,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并做好关键领域的进口替代,增强资本实力,助力业务发展,提升股东回报能力。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方式合法合规。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通过多种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